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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自然科學藝術廊道展覽申請」
二、 簡章要點 (一) 申請期間:即日起開放申請。 (二) 展覽地點:場館第三(西屯路)停車場地下1樓自然科學藝術廊道(台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三) 展覽期間:每檔期以3個月為原則。 (四) 作品性質:不限,攝影、繪畫、藝術創作、景觀建築、工業設計及園藝造景等均可。 (五) 費用:非營利或無商業行為者免費使用場地並提供掛勾、燈具等設備。 (六) 聯絡人:鍾先生,電話(04)2322-6940#762,email:chungnmns@nmns.edu.tw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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