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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北藝文中心】即日起受理106年7-12月表演場地申請

【苗北藝文中心】即日起受理106年7月至12月表演場地檔期申請

 

申請及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106年元月20日止

送件方式:

(一)申請單位請備妥場地設備使用申請表活動申請企畫書及申請費新台幣1000元整於規定時限內,以掛號郵寄方式送件或親送本中心

(二)申請單位如為藝文團體請檢附團體演藝登記證影本申請單位如為個人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另可檢附預算書演出有聲影音資料或巡演計畫供參

(三)申請案件經審查後審查結果由本中心另函通知申請單位

場地申請表件請至苗北藝文中心網站http://www.nmac.com.tw下載免備文寄至苗北藝文中心(35056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206號)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申請中心場地」

若有疑問請洽本中心活動企劃組  劉小姐037-61266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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